第五百零四章 结局(2/3)
粗布褂子,眉毛胡子长的老长。
“水大,过河要坐稳。”仲连城跳下船,从我手里接过包袱,只有在他翻身一跃的时候,才依稀能够看到他从前的影子。
小船顺水漂流,我看着仲连城娴熟的驾着船,在风波水浪中穿梭。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是如何面对和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的。他一边驾着船,一边回头跟我说话,他说汛期水涨,坐船的人少了,生意比春秋两季要淡的多,不过好在汛期前,他不停的渡人,攒着一点钱,足够把淡季熬过去。
“过去的事,你都忘记了吗?”
“没有。”仲连城摇摇头,想了想,道:“只不过事自己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
“人,不就该这样活着么?”仲连城笑了笑,从贴身的地方掏出一支乌黑的小铁管,随手丢给我,道:“这个东西,我留着没有用了,你拿去吧。”
我没有见过这支乌黑的小铁管,但拿在手里的时候,却隐约觉得熟悉。把它打开以后,里面卷着一张薄如蝉翼的纱绢,我顿时反应过来,这是三生观古秋老道的三生图。古秋死去之后,这张图被旁门头把拿去了。仲连城在野林边击杀亦甜,从她身上夺走了这张三生图。
过去,现在,未来......三生图寓意三生,望着这张几乎透明的图,我仿佛能看到过去的我,飞腾在云端,现在的我,漂流在水里,未来的我,行走在路上......此时此刻,三生图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不需要谁的点化,我正走在这条属于自己的路上。
我把三生图重新塞进小铁管,然后抬手丢入河中,仲连城有些意外。我收回目光,望了望他,其实,我想对他说,人,没有必要知道自己的三生,因为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全盘掌控三生的运势,尽自己的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那已经足够了。
仲连城驾着船,一直把我送出去很远,之后,我和苗玉离开了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河滩,在另一个小城里落脚了。这里很陌生,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我们找了个小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房子小的只能住进两个人,家具都是旧的,但我呆在里面,比呆在任何地方都要踏实,因为从今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什么都不会做,尽管身手和经验仍然出众,但这些本事显然适应不了这个时代。我想了一段时间,然后找一些河滩的特产出来卖,很小的生意,赚不到什么钱,只是能养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实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可是这种枯燥里,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实。
在这个小城里,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弥勒都在什么地方,但我没有找过他们。事情已经结束了,他们都过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扰他们。可这并不代表遗忘,在我的定义里,我不会轻易去搅扰我的兄弟,不过当他们有事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到。
这时候正巧是阳历年,弥勒捎来话,他要和唐敏结婚了,那个年代的人还很保守,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丢下手里的小买卖,带着苗玉悄然回到大河滩。婚宴不热闹,来参加的都是七门里的人。我不善饮酒,但在这个场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着一杯。
弥勒有了归宿,成家立业,我该替他感到高兴。望着弥勒憨厚的笑脸,还有因为阴火灼伤而常年不长头发的脑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经不是一个善于用语言表情来表达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弥勒身上大大小小的旧伤,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处伤,是他在什么地方因为做什么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几十道伤疤,密密麻麻。弥勒好像已经忘却了,红光满面,而我却怎么也忘不掉。
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些兄弟,我走不到今天,或许在很久以前已经死了。
我默数着弥勒身上的伤,数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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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过河要坐稳。”仲连城跳下船,从我手里接过包袱,只有在他翻身一跃的时候,才依稀能够看到他从前的影子。
小船顺水漂流,我看着仲连城娴熟的驾着船,在风波水浪中穿梭。很难想象,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是如何面对和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的。他一边驾着船,一边回头跟我说话,他说汛期水涨,坐船的人少了,生意比春秋两季要淡的多,不过好在汛期前,他不停的渡人,攒着一点钱,足够把淡季熬过去。
“过去的事,你都忘记了吗?”
“没有。”仲连城摇摇头,想了想,道:“只不过事自己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什么?”
“人,不就该这样活着么?”仲连城笑了笑,从贴身的地方掏出一支乌黑的小铁管,随手丢给我,道:“这个东西,我留着没有用了,你拿去吧。”
我没有见过这支乌黑的小铁管,但拿在手里的时候,却隐约觉得熟悉。把它打开以后,里面卷着一张薄如蝉翼的纱绢,我顿时反应过来,这是三生观古秋老道的三生图。古秋死去之后,这张图被旁门头把拿去了。仲连城在野林边击杀亦甜,从她身上夺走了这张三生图。
过去,现在,未来......三生图寓意三生,望着这张几乎透明的图,我仿佛能看到过去的我,飞腾在云端,现在的我,漂流在水里,未来的我,行走在路上......此时此刻,三生图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不需要谁的点化,我正走在这条属于自己的路上。
我把三生图重新塞进小铁管,然后抬手丢入河中,仲连城有些意外。我收回目光,望了望他,其实,我想对他说,人,没有必要知道自己的三生,因为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全盘掌控三生的运势,尽自己的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那已经足够了。
仲连城驾着船,一直把我送出去很远,之后,我和苗玉离开了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河滩,在另一个小城里落脚了。这里很陌生,没有一个熟识的人,我们找了个小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这房子小的只能住进两个人,家具都是旧的,但我呆在里面,比呆在任何地方都要踏实,因为从今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
我什么都不会做,尽管身手和经验仍然出众,但这些本事显然适应不了这个时代。我想了一段时间,然后找一些河滩的特产出来卖,很小的生意,赚不到什么钱,只是能养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实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可是这种枯燥里,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实。
在这个小城里,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弥勒都在什么地方,但我没有找过他们。事情已经结束了,他们都过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扰他们。可这并不代表遗忘,在我的定义里,我不会轻易去搅扰我的兄弟,不过当他们有事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到。
这时候正巧是阳历年,弥勒捎来话,他要和唐敏结婚了,那个年代的人还很保守,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丢下手里的小买卖,带着苗玉悄然回到大河滩。婚宴不热闹,来参加的都是七门里的人。我不善饮酒,但在这个场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着一杯。
弥勒有了归宿,成家立业,我该替他感到高兴。望着弥勒憨厚的笑脸,还有因为阴火灼伤而常年不长头发的脑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经不是一个善于用语言表情来表达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弥勒身上大大小小的旧伤,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处伤,是他在什么地方因为做什么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几十道伤疤,密密麻麻。弥勒好像已经忘却了,红光满面,而我却怎么也忘不掉。
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些兄弟,我走不到今天,或许在很久以前已经死了。
我默数着弥勒身上的伤,数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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