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武林轶事(1/2)
一国之盛,乃兵强马壮,以文治国,以武保疆。
这大启兵马之强,还要强于周边邻国,所以这大启武林比之周边亦要强盛不少,丁奉是武林中人,亦不知武林中事,但也曾听人口传唱过几位大启的武学宗师。
那几位个个都有人间绝顶的武学之资,以凡人之躯破入先天,就算是仙人都要高看一眼,更有甚者,学得法武归一的奥妙,破碎虚空,肉身成圣,当然这只是不知真假的谣传罢了。
九极老道说过,这法武一途,剑修为最,专攻剑道,以武入道,无需什么上好法器,凭借着一口飞剑,便可试剑天下,斩妖除魔。
不过九极老道也嘿嘿冷笑了一声,看着目弛神摇的丁奉:“这剑修争强好胜,到头来也和本座一个下场,苦修千年,一战落败,剑心有损,破不了三劫,元神无望,小子你若是要修剑,可要想想清楚了。”
丁奉打头起,就对一口飞剑夺人性命之事感兴趣,不说变化自在,但在九天中踏剑而行,逍遥畅游,实乃他的梦想。
九极老道也破了他一盆冷水:“剑修入门最难,精深更难,先说这剑意,无意不能成气,剑气不成,剑光便弱了三分,丧失了剑之锐利,那剑修便什么都不是了。”
“小子,你若真想修剑,且记住,意气发能成符,修成这一道剑气,法力浩瀚,在凭借一口上佳飞剑,便无惧于他人了。
丁奉听的头头是道,不说理解剑修奥妙,但稍稍入门,知道这剑修是以武入道,九极老道也说,这凡人剑客最易以剑入道,生出剑意,练就一手克敌剑气。
所以就算丁奉在蠢笨也知道,唯有练好这一手凡俗剑术,方有可能诞出剑意,踏剑而行,畅游九霄。
“我且需寻个法子,到这隆城落脚先,九极老道必然知晓我的位置,可不能在他来之前我就先饿死了,这可闹了个修行界的大笑话了。”
入了这隆城,丁奉觉得自身这宽大不合身的道袍太过显眼,灵气捏了个搬运术,‘借’来一身完好的粗布麻衣,套在身上,倒也合身,看上去就是个落魄小子,只是脸蛋白净,鼻子却红彤彤的,似是得了风寒。
丁奉走在这隆城大街上,亦看到了不少乞儿,暗道:“这太平盛世,已有如此多无家可归之人,到了末世,更不知几何,唉,不过我现在自身难保,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得先找个地方落脚,不然到了晚上说不定得和他们挤一挤。”
丁奉先前便是个乞儿,直到现在也脱不去那浪荡的性子,就地一躺,便以地为铺,以天为盖,该睡的睡,该吃的吃,该拉的拉。
“招杂役嘞!都给我排好队了,一个个来,哈,你说什么?八十了还来当杂役?给我拖出去!奶奶的熊,门口的人给我眼睛擦亮点,你以为我们这是慈养园啊!”
丁奉灵机一动,看着招牌,黑龙潭分舵,似乎是个江湖势力,看着门口一条长龙,似乎都是来当杂役的,只不过不少人都灰溜溜地跑了出来,只有少数几个被征招了进去。
“虽不曾听闻这黑龙潭,但看这阵仗,必然不可小觑,我现在也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道士,两三个大汉杀我如杀鸡,得想个办法混入其中,掩盖个身份,免得被老道士的仇家寻上门来,以他们的厉害,我必不可挡,嘿嘿,好主意,就这么办,要不说我丁奉怎么得了这缘分呢,就是脑子好使,这是天生的。”
所幸,丁奉排到进了队伍,这面试官嘴唇上全是墨水,舔了舔笔尖,问道:“小子,你姓甚名甚,家住哪里,又是何方人物,快快报上名来。”
“小子家住蓟城,原本就是为寻这亲戚来到隆城,可惜我那亲戚早已杳无音讯,所以便寻不得,这盘缠也用尽了,只想做个杂役营生,望成全啊。”
面试官胡须抖了抖,那意思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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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启兵马之强,还要强于周边邻国,所以这大启武林比之周边亦要强盛不少,丁奉是武林中人,亦不知武林中事,但也曾听人口传唱过几位大启的武学宗师。
那几位个个都有人间绝顶的武学之资,以凡人之躯破入先天,就算是仙人都要高看一眼,更有甚者,学得法武归一的奥妙,破碎虚空,肉身成圣,当然这只是不知真假的谣传罢了。
九极老道说过,这法武一途,剑修为最,专攻剑道,以武入道,无需什么上好法器,凭借着一口飞剑,便可试剑天下,斩妖除魔。
不过九极老道也嘿嘿冷笑了一声,看着目弛神摇的丁奉:“这剑修争强好胜,到头来也和本座一个下场,苦修千年,一战落败,剑心有损,破不了三劫,元神无望,小子你若是要修剑,可要想想清楚了。”
丁奉打头起,就对一口飞剑夺人性命之事感兴趣,不说变化自在,但在九天中踏剑而行,逍遥畅游,实乃他的梦想。
九极老道也破了他一盆冷水:“剑修入门最难,精深更难,先说这剑意,无意不能成气,剑气不成,剑光便弱了三分,丧失了剑之锐利,那剑修便什么都不是了。”
“小子,你若真想修剑,且记住,意气发能成符,修成这一道剑气,法力浩瀚,在凭借一口上佳飞剑,便无惧于他人了。
丁奉听的头头是道,不说理解剑修奥妙,但稍稍入门,知道这剑修是以武入道,九极老道也说,这凡人剑客最易以剑入道,生出剑意,练就一手克敌剑气。
所以就算丁奉在蠢笨也知道,唯有练好这一手凡俗剑术,方有可能诞出剑意,踏剑而行,畅游九霄。
“我且需寻个法子,到这隆城落脚先,九极老道必然知晓我的位置,可不能在他来之前我就先饿死了,这可闹了个修行界的大笑话了。”
入了这隆城,丁奉觉得自身这宽大不合身的道袍太过显眼,灵气捏了个搬运术,‘借’来一身完好的粗布麻衣,套在身上,倒也合身,看上去就是个落魄小子,只是脸蛋白净,鼻子却红彤彤的,似是得了风寒。
丁奉走在这隆城大街上,亦看到了不少乞儿,暗道:“这太平盛世,已有如此多无家可归之人,到了末世,更不知几何,唉,不过我现在自身难保,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得先找个地方落脚,不然到了晚上说不定得和他们挤一挤。”
丁奉先前便是个乞儿,直到现在也脱不去那浪荡的性子,就地一躺,便以地为铺,以天为盖,该睡的睡,该吃的吃,该拉的拉。
“招杂役嘞!都给我排好队了,一个个来,哈,你说什么?八十了还来当杂役?给我拖出去!奶奶的熊,门口的人给我眼睛擦亮点,你以为我们这是慈养园啊!”
丁奉灵机一动,看着招牌,黑龙潭分舵,似乎是个江湖势力,看着门口一条长龙,似乎都是来当杂役的,只不过不少人都灰溜溜地跑了出来,只有少数几个被征招了进去。
“虽不曾听闻这黑龙潭,但看这阵仗,必然不可小觑,我现在也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道士,两三个大汉杀我如杀鸡,得想个办法混入其中,掩盖个身份,免得被老道士的仇家寻上门来,以他们的厉害,我必不可挡,嘿嘿,好主意,就这么办,要不说我丁奉怎么得了这缘分呢,就是脑子好使,这是天生的。”
所幸,丁奉排到进了队伍,这面试官嘴唇上全是墨水,舔了舔笔尖,问道:“小子,你姓甚名甚,家住哪里,又是何方人物,快快报上名来。”
“小子家住蓟城,原本就是为寻这亲戚来到隆城,可惜我那亲戚早已杳无音讯,所以便寻不得,这盘缠也用尽了,只想做个杂役营生,望成全啊。”
面试官胡须抖了抖,那意思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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