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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五、未雨绸缪,应对变局(1/3)
当天下午,夏天详细检查了在家里保存的湖贝金融服务社《1994-1996历年稽核材料》、《信贷二部存贷挂钩明细记录簿》、《依法清贷企业工作底稿》,连同平时从营业部查核的有关深圳三八股份公司资金往来的重点关注清单,然后放到密码箱里,准备当晚拿到姐姐樊娉家保管;而将其他依法清贷文件等工作材料则装成三大水果箱,用透明胶封口,准备放到姐夫解丰公司的普通仓库里,让大家认为这是一般材料而分散注意力。

  夏天把这事做完,在心里想:“我只要安全保存了这些材料,就没有说不清楚的问题。问题是:在什么环节和阶段亮出什么材料。如果能在公安局排查的时候,只提供部分材料就能避开是非,是上策;如果被立案,要到法院审理阶段由代理律师亮出材料,也可以避罪,那是中策;如果是在公安部门调查阶段提供了大量材料,但他们本着先入为主的观点,越看疑点越多,或者自己解释得多了,越描越黑,那就是下策。要是这样,则宁可一开始就少说,不再理他们。”

  晚上,夏天和樊婷将密码箱拿到樊娉家里,樊婷对樊娉如此这般地叮嘱了一番。而夏天则与解丰谈起上午的事,言谈中,虽然说没有什么大事,但是,隐隐约约还是表达出被公安缠上是很麻烦的,要尽快解脱。

  回到家里休息的时候,夏天对樊婷交底说:“关于三八股份公司的事,不论发展到什么地步,我都是清白的。第一,不是我的客户;第二,不但没有得他们的好处,反而它还欠着我的钱;第三,因为要组织存款,两届班子比我更主动与他们打交道。这点,你要有信心。我们今天分出去的资料,就是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材料,没有我同意,不可以交给任何人。”

  樊婷表态同意。

  夏天又说:“看来公安局不会了解一次就过了,可能几天后还会叫我去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了解他们的意图,是帮助市民银行清收贷款为目的呢,还是真的把这事当成金融诈骗案?是把我作为知情人、证明人作证呢,还是把我归并为该案的嫌疑人?所以,情况未明之前,不能多跟公安部门接近,虽然他们一个个都很客气,但也不是省油的灯。怕就怕他们当中有人与市民银行的清收奖金挂钩,滥用公权力清收贷款。”

  樊婷说:“我看你干脆回老家躲躲,等风头过了再回来。”

  夏天说:“花店怎么办?你和罗小丽搞得清楚吗?”

  樊婷说:“大不了不开,也不会饿死。怕什么!”

  夏天说:“结果也许不会坏到这个程度,我们只是要提防。我看还是跟姐姐和姐夫商量,你照样开店,我到他那套空房住上半个月,看公安部门有什么说法和要求。如果他们要材料和根据,我们给他们送去,但是,人就不要跟他们会面了。如果他们没有恶意,只是想弄清楚事情的究竟,事情很快会过去的。”

  樊婷说:“那好,明天上午我先跟姐姐说,看她的态度后再跟姐夫说,然后你跟他们正式提出来。”

  这晚,夏天和樊婷在思虑中进入梦乡。

  第二天上午,樊婷在跟樊娉交换意见后,樊娉又与解丰商量,解丰表示同意用他们空出的一套房子让夏天暂避风头,看看事态发展。夏天对樊娉夫妇的大力支持深表感谢。

  当天下午,夏天收拾了衣服等行装,并将一套有关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的相关资料放进文件袋,准备吃过晚饭后到那套房子里住。

  下午五点半钟,夏天的母亲已经将一家人的晚饭煮好,就在一家人准备吃晚饭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响了。樊婷一看来电显示,又是那个黄警官的电话,便拿起电话,说:“你好,请问找谁?”

  黄警官并没有亮出身份,说道:“夏天在家吗?”

  樊婷说:“他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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