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熟龙(1/2)
把地上的金币和宝石都捡干净,李重看燃烧者韦布还有一小节血,于是他又移步金箱子前面,还是一个带锁的金箱子,李重兴奋的搓了搓手,仰天拜道:“天灵灵、地灵灵,上帝保佑开个暗金给我,回去我一定给你老人家上香。”
就这个拜法上帝听见也得三思而后行,叮……钥匙插进锁孔发出悦耳的声响,金箱子和钥匙立即化成无数道环绕的金光,然后金光猛然消散,就像根本没出现过一样,地上只剩下几件装备,除了任务道具克林姆的眼球之外,还有一个无瑕疵紫宝石,金币,一个传送卷轴,以及一个暗金戒指。
李重咽了口唾沫,颤抖着拿起暗金戒指,一边用辨识卷轴辨识一边祈祷自己是欧皇:“乔丹、乔丹、乔丹……”
怎么可能是乔丹,鉴定出来的是拿各的戒指,变量还挺垃圾的,夸尔凯克给过一个满变量的拿各的戒指,百分之三十魔法物品掉率,七十五攻击准确率。这个正好相反,准确率和魔法物品掉率双双触底,五十准确率十五魔法物品掉率,憋的李重差点没找……找不到人拼命,他自己辨识的。
叹息一声,李重先换上拿各的戒指,回头冲着燃烧者韦布一顿尸爆,蚊子小也是肉,多出百分之十五的魔法物品掉率也要争取一下,没准黄金变暗金呢。
“砰……”随着一声炸响,呼啸的气流席卷而过,燃烧者韦布宣布阵亡。
一件橙黄色的叉子出现在李重视线中,都不用辨识,李重敞开双手叫道:“大蜘蛛……我爱你!”
血之偷(32)叉。
耐久度:21-28。
双手伤害:11-28。
需要等级:17。
需要的敏捷点数:50。
需要的力量点数:40。
长矛等级——快速攻击速度。
+69%增强伤害(50-70)。
+8%生命于击中时偷取。
+35%几率撕裂敌人伤口。
+10力量。
+20生命。
除了伤害有那么一点点低之外,血之偷是非常完美的长柄武器,吸血不说,撕裂伤口这个属性是对付boss的极品属性,防止怪物自疗还管用,李重感觉血之偷比符文之语钢铁还好一点。兴奋之下李重忘记了精神上的疲劳,立即开始重新召唤骷髅勇士,骷髅长矛手很好召唤,很快李重面前就出现一个威风凛凛的骷髅长矛手。
现阶段可以装备,能超过血之偷的武器也就只剩下长柄战斧战斗支系了,但做人不能太贪心,李重已经非常非常满意。如果有可能,李重肯定会留下来守尸碰碰运气,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蜘蛛洞窟大着呢,谁知道燃烧者韦布在哪里重生。
休息了一会儿,李重原路返回,他没打算用传送卷轴回库拉斯特海港,因为蜘蛛森林的守卫知道李重去了蜘蛛洞窟,如果奥玛斯询问找没找到眼球他怎么回答?还不如不露面,李重没打算不交货,他是想拖一拖时间,等自己级别高了一起去刷墨菲斯托分身,现在正是墨菲斯托分身最弱的时候,但再弱的墨菲斯托那也是墨菲斯托,自己肯定打不过。
头两天李重赶路的速度还很快,他刚清理过通道,但到蜘蛛洞窟入口附近就不行了,怪物已经重新降临,他还得费劲巴拉的打出去。
一进一出花了李重将近十天的时间,在狭窄逼仄的地下洞窟待久了,李重都有点不适应天空中那算不上耀眼的光亮。风一吹树木就哗哗作响,传入耳中有如天籁,泥土的清香也沁人心脾。
心旷神怡的溜达一圈,李重猛然发觉不对,周围实在太安静了,按照正常情况现在应该有一群小矮人欢迎自己才对,虽然小矮人们的欢迎过于热烈。来的时候李重虽然杀了一遍小矮人,但他十分确定肯定有漏网之鱼,而且地下洞窟的大蜘蛛都重新降临了,没道理更早的小矮人还不重新降临。
谁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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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个拜法上帝听见也得三思而后行,叮……钥匙插进锁孔发出悦耳的声响,金箱子和钥匙立即化成无数道环绕的金光,然后金光猛然消散,就像根本没出现过一样,地上只剩下几件装备,除了任务道具克林姆的眼球之外,还有一个无瑕疵紫宝石,金币,一个传送卷轴,以及一个暗金戒指。
李重咽了口唾沫,颤抖着拿起暗金戒指,一边用辨识卷轴辨识一边祈祷自己是欧皇:“乔丹、乔丹、乔丹……”
怎么可能是乔丹,鉴定出来的是拿各的戒指,变量还挺垃圾的,夸尔凯克给过一个满变量的拿各的戒指,百分之三十魔法物品掉率,七十五攻击准确率。这个正好相反,准确率和魔法物品掉率双双触底,五十准确率十五魔法物品掉率,憋的李重差点没找……找不到人拼命,他自己辨识的。
叹息一声,李重先换上拿各的戒指,回头冲着燃烧者韦布一顿尸爆,蚊子小也是肉,多出百分之十五的魔法物品掉率也要争取一下,没准黄金变暗金呢。
“砰……”随着一声炸响,呼啸的气流席卷而过,燃烧者韦布宣布阵亡。
一件橙黄色的叉子出现在李重视线中,都不用辨识,李重敞开双手叫道:“大蜘蛛……我爱你!”
血之偷(32)叉。
耐久度:21-28。
双手伤害:11-28。
需要等级:17。
需要的敏捷点数:50。
需要的力量点数:40。
长矛等级——快速攻击速度。
+69%增强伤害(50-70)。
+8%生命于击中时偷取。
+35%几率撕裂敌人伤口。
+10力量。
+20生命。
除了伤害有那么一点点低之外,血之偷是非常完美的长柄武器,吸血不说,撕裂伤口这个属性是对付boss的极品属性,防止怪物自疗还管用,李重感觉血之偷比符文之语钢铁还好一点。兴奋之下李重忘记了精神上的疲劳,立即开始重新召唤骷髅勇士,骷髅长矛手很好召唤,很快李重面前就出现一个威风凛凛的骷髅长矛手。
现阶段可以装备,能超过血之偷的武器也就只剩下长柄战斧战斗支系了,但做人不能太贪心,李重已经非常非常满意。如果有可能,李重肯定会留下来守尸碰碰运气,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蜘蛛洞窟大着呢,谁知道燃烧者韦布在哪里重生。
休息了一会儿,李重原路返回,他没打算用传送卷轴回库拉斯特海港,因为蜘蛛森林的守卫知道李重去了蜘蛛洞窟,如果奥玛斯询问找没找到眼球他怎么回答?还不如不露面,李重没打算不交货,他是想拖一拖时间,等自己级别高了一起去刷墨菲斯托分身,现在正是墨菲斯托分身最弱的时候,但再弱的墨菲斯托那也是墨菲斯托,自己肯定打不过。
头两天李重赶路的速度还很快,他刚清理过通道,但到蜘蛛洞窟入口附近就不行了,怪物已经重新降临,他还得费劲巴拉的打出去。
一进一出花了李重将近十天的时间,在狭窄逼仄的地下洞窟待久了,李重都有点不适应天空中那算不上耀眼的光亮。风一吹树木就哗哗作响,传入耳中有如天籁,泥土的清香也沁人心脾。
心旷神怡的溜达一圈,李重猛然发觉不对,周围实在太安静了,按照正常情况现在应该有一群小矮人欢迎自己才对,虽然小矮人们的欢迎过于热烈。来的时候李重虽然杀了一遍小矮人,但他十分确定肯定有漏网之鱼,而且地下洞窟的大蜘蛛都重新降临了,没道理更早的小矮人还不重新降临。
谁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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